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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9280.2013.05.005

社会建构主义视阈中的死刑民意沟通

引用
死刑改革目前在我国踯躅不前的原因,在于国际上采用的安塞尔模式不具有普适性,对其反思有助于开拓问题的新视野.传统思路的偏差在于:知识精英对大众认知的独特作用认识不足,在处理二者沟通中出现了逻辑错误;学界曾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无助于反映国民深层诉求,以致出现“不能”主动沟通民意的局面.社会建构主义的视角革新了研究方法,它有针对性地将死刑民意划分为情绪性认知、功利性认知与道德情感性认知三大类,以此重新审视民意沟通问题之“不便”与“不易”.基于困境,可对渐近改革路径得出崭新的启示:死刑改革的过程实为两种话语之间的较量与博弈,而死刑废止的成熟时机有赖于法学家和政治精英成功开启民智、提升民意与最终促成质变.

社会建构主义、死刑民意、安塞尔模式、民意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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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27

2013-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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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7

2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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