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2.05.003
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之构建
构建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不仅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必要性.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的设立,不仅涉及现今实然的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轻罪的处分问题,也涉及应然的本应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轻罪的处分问题.为此,应该通过程序设置,把现今在程序之外被违法处分和事实分流的轻罪,也纳入实体性处分制度范畴.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之构建,在内容上应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后果和监督机制四个方面.
侦查阶段、轻罪、实体性处分、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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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8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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