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2.03.011
合宪性推定与违宪审查的神学起源——以15至18世纪基督教良心的双重义务为视角
合宪性推定与违宪审查密切相关,二者均源于圣经所确立的两个不同的良心义务,即服从人法的外在义务与服从上帝法的内在义务.圣经中个人良心被视为上帝植入人心中用以感知上帝法并接受上帝命令的接收器.因此,当人法与个人良心冲突时,要选择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人.15至18世纪期间,加尔文与英国神学家和法学家相继将良心的这两个义务发展成为服从人法与抵制人法的义务,继而分别成为合宪性推定与违宪审查的神学起源.
合宪性推定、违宪审查、良心、服从义务、抵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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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0
笔者主持的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方刑事诉讼、证据法学的神学起源:以基督教‘良心’为中心"项目11YJCZH144的研究成果
2013-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13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