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5.005
权利宪法化的隐忧——以社会权为中心的思考
本文对当前一些学者提出的“权利宪法化”主张进行了反思。权利宪法化的动机无可置疑,但它误解了宪法的属性,不但于事无补,而且贻害甚多。该主张对政治渠道的回避,使得我国本不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面临进一步功能失调的危险,也忽视了社会组织在维护公民利益方面的功能,并且为清晰地理解权利体系设置了障碍。权利宪法化诉求增强了权利意识,却贬低了民主过程,它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设想,但也容忍了问题的产生。
人权入宪、社会权、违宪审查、宪政
D911(法学各部门)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