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4.005
隐性现物出资规制比较研究
隐性现物出资将现物出资分解成现金出资与财产交易两个过程,在财产交易中,公司因自利性欠缺而无法作为"理性经济人"尽享契约自由,为保证资本充实和维护债权人利益,其与股东的交易必须公开并接受检验.隐性现物出资乃规避现物出资规则之行为,从逻辑解释和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该行为亦应受到法律规制.
现物出资、股东出资、隐性出资、规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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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F83
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即经济法学S30902建设的科研成果;上海市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HZF08018的科研成果
201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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