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4.002
统一民法典之探索:欧盟与中国之比较
欧盟的民法法典化运动发端于学术界的各种研究,欧盟委员会则通过各种指令、授权来推动此进程;中国的民法法典化可以追溯到清末,直至最近的<侵权责任法>生效.欧盟与中国在组织结构、立法效力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然而其在立法主题与时间表、学者发挥的领导地位、各种法系学说的争鸣、比较法的地位,以及法律重述与立法路径等方面都存在惊人的一致.中国具有单一国家的优势,而且国内质疑法典化的力量较弱,也更易于接受立法变革,加之其特有的 "律"、"例"立法技术更为实用,最高法院拥有较大权力,这种种优势都奠定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基础.
民法典、欧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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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 ;DF9
201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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