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280.2010.04.002

统一民法典之探索:欧盟与中国之比较

引用
欧盟的民法法典化运动发端于学术界的各种研究,欧盟委员会则通过各种指令、授权来推动此进程;中国的民法法典化可以追溯到清末,直至最近的<侵权责任法>生效.欧盟与中国在组织结构、立法效力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然而其在立法主题与时间表、学者发挥的领导地位、各种法系学说的争鸣、比较法的地位,以及法律重述与立法路径等方面都存在惊人的一致.中国具有单一国家的优势,而且国内质疑法典化的力量较弱,也更易于接受立法变革,加之其特有的 "律"、"例"立法技术更为实用,最高法院拥有较大权力,这种种优势都奠定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基础.

民法典、欧盟、中国

4

D5 ;DF9

201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1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4

2010,4(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