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3.011
论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程序构造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司法解释虽然对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进行了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简单,并没有完全解决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原告、诉讼要件、诉讼请求和判决主文的塑造方面,对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构造进行讨论,提出不宜将担保物权人和承租人等对执行标的享有实益的债权人排斥在案外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之诉之外、现行立法将案外人异议前置并非完全没有意义、案外人异议之诉属于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其诉讼请求和判决主文应围绕强制执行合法性展开等观点.
案外人异议之诉、案外人异议前置、诉讼法上的形成之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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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2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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