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10.02.010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与实现机制建构——以董事的信义义务为视角
公司利益区别于股东利益和公共利益,与前者的区别构成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与后者的区别则说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有边界的.公司社会责任经董事的商业决策而获得实现,董事对公司的信义义务蕴含着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和协调,董事在商业决策中实现股东利益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实现公司利益最佳化.为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立法、司法应建立起对董事践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同时,外部市场的约束机制也不可或缺.
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信义义务、激励机制、约束机制
4
F2 ;F27
2010-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