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09.04.003
免于恐惧的权利:不幸的哲学及其他
在总体实现小康社会的历史背景下,预测、把握和规范小康之后的目标和任务,既是发现和整合中国问题的需要,也是重新思考入的价值和意义的诉求.恐惧源于人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信任关系的瓦解、人格力量的缺失等方面,同时应当看到,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安全需要在风险社会的命题下同样具有普遍意义.免于恐惧的权利作为集合型而非具体的权利概念,在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稳定关系上具有方法论的基础意义,为此本文论证,消除恐惧需要从权利哲学的角度反思盲目乐观的幸福哲学,重新把握责任和自由之间的关系,确立正义的社会结构.
恐惧、权利、安全、正义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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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1;D9
2010-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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