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09.03.005
行政裁量控制的模式选择——硬法控制模式的失灵催生混合法控制模式
法律设定行政裁量的初衷是借助能动行政的公共选择解决私人选择的非理性问题,但对行政裁量的控制不力会诱发裁量滥用,造成公共选择的非理性,为此,人们试图运用技术、技巧和制度等元素来控制裁量.本文将行政裁量的法制控制区分为硬法控制、软法控制和软硬并重的混合法控制三种模式.本文认为,当下要解决裁量控制不力问题,一方面要将裁量设定的"以授定控"理念转变为"量控为授",根据混合法的实际控制力设定行政裁量范围;另一方面要更新"法即硬法"的传统法律观念,在继续强化硬法控制力的同时高度关注软法品质的提升,据此建构一种软硬并重的混合法控制模式.
行政裁量控制、硬法失灵、混合法控制、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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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F3
2010-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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