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08.03.011
探析法学方法论”生态化”
环境危机引起环境法学者及法律界人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视,进而提出了法学方法论”生态化”的观点.本文借重对传统法学方法论”主客二分”认识论的分析,提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传统法学方法论指导思想的片面性,进而对法学方法论”生态化”进行解析与评价.本文亦阐述了法学方法论”生态化”的特点及其对法学研究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法学方法论”生态化”不是简单地对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颠覆与否定,而是对传统法学方法论的合理修正与发展.
法学方法论、生态化、”主客二分”、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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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DF4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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