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9280.2007.03.006

私人诉讼与证券执法

引用
为打击证券市场上大量滋生的违法行为,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机制之外,还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民事诉讼机制,要求法院积极介入有关的诉讼纠纷.规划未来的公司、证券民事诉讼机制时,关键在于设计适宜的激励机制,以克服可能出现的原告动力不足的问题.此种激励最好以市场化的方式给出,即给原告律师创造适当的动力,并最终引入证券市场上专门的集团诉讼制度.集团诉讼机制经过制度设计,完全可以避免滥诉风险,真正需要注意的是避免限制过严.在目前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尚未建立、诉讼和执法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尝试通过非盈利组织起诉的方式来起到鼓励证券诉讼的作用.非盈利组织需要跟行政力量相互合作,而不是完全独立于监管机关.

公司治理、证券法、民事责任、集团诉讼、激励机制

1

D92;D91

论文写作得到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对"私人诉讼与公共利益"课题研究的资助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92-11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清华法学

1673-9280

11-5594/D

1

2007,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