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280.2007.01.009
欧盟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演进
欧共体于1980年通过的<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以下称<罗马公约>或<公约>),统一了各成员国的合同法律适用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当李人作法院选择的几率.但是,经过20多年的实践,<公约>本身的立法形式及一些具体条款已表现出诸多不足.本文拟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将1980年<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公约>转换为共同体立法及其现代化的绿皮书>(以下称<绿皮书>)和<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议案>(以下称<罗马条例I议案>)这两个重要文件,对<公约>各条款的不适应性进行分析,并介绍其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
欧盟、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国际私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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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2;DF9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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