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519.2014.06.003
国家治理视野下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职能分析
以国家治理的“控制权”理论与纵向权力约束机制、横向权力约束机制为理论指导,分析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印度、俄罗斯八个国家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设置与职能,总结了我国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特点和职能定位.教育分权制和集权制并不表明机构的多少和人员的数量,分权制国家的机构和人员不一定少于集权制国家,而是机构设置的不同、职能分配的不同、人员配置的不同.我国中央政府的“控制权”是全面和充分的,拥有目标设置权、检查评价权与激励分配权,而核心权力是目标设置权.教育部是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构,负有对全国教育事业进行宏观规划与教育方针、政策制定的权责,必须确保“目标设定权”的实现.除了核心的“目标设立权”之外,教育部还拥有检查评价权和激励分配权,这两种权力与核心的目标设立权不同,可以委托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去执行,教育部可拥有最终决定权.
国家治理、控制权、权力约束机制、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设置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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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62(教育行政)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品牌课题“现代大学组织变革与转型研究”
2015-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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