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070.2018.10.166
完善协调机制,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案件检查这一手段,是目前我们纪检监察组织,惩治腐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当下人民群众,评价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方式.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组织机构,就是要根据相关国有企业违纪违规违法的案件查办的实际需要,健全国有企业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国有企业组织协调的内容与形式,规范国有企业组织协调的相关程序,制定国有企业组织协调的有效方法,使国有企业组织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调运作的案件查处的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F279.23;D262.6;D630.9
2018-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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