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5070.2014.18.153

巨额流量费,谁该买单?--以其法律性质认定为视角

引用
SIM卡作为手机用户通讯的核心,当SIM遗失时,SIM卡不具有辨明其本身户主的情形下,拾得人既得了SIM卡的占有,并加以与其本人手机或电脑的无线网卡盒结合使用。从而导致拾得人因此获取了不当利益,相反的真正的户主却要承担运营商收取SIM使用费的损失。拾得SIM卡使用并产生相关费用时,其本质上符合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固然就可以将其法律关系按照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规范。

SIM卡、遗失物、不当得利

D923;F832.63;F234

201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71-17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春岁月

1007-5070

13-1035/C

2014,(1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