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23.04.005
荷兰情报和安全机构大规模监控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研究目的]2017年荷兰修改后的《情报和安全机构法》架构起了系统的大规模监控监督制约机制,对其基本架构及运行状况进行研究对于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有重要参考价值.[研究方法]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方法可知,《情报和安全机构法》确立了部长事前授权、调查权力委员会或海牙法院法官事前审查、情报和安全机构审查委员会事中监督和事后救济以及议会监督的大规模监控监督制约机制;而且调查权力委员会和情报和安全机构审查委员会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控权作用.[研究结论]观察2013年以来《情报和安全机构法》的修法、实践和评估过程,不难发现,荷兰形成了良性的大规模监控监督制约型塑机制,但在调查权力委员会或海牙法院法官事前审查、情报和安全机构审查委员会事中监督和事后救济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如何进一步改革完善是荷兰仍需面对的问题.
监控监督、情报机构、《情报和安全机构法》、大规模监控、监督制约、调查权力委员会、荷兰
42
D9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TQ057
2023-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27-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