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23.01.008
美国人工智能适配伦理与管控的政府指引与我国适用之启示
[研究目的]人工智能在发展迅速的过程中,呈现出违背伦理与法治的趋势,美国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对人工智能发展进行指引,其中的经验值得总结与借鉴.[研究方法]通过对美国政府指引人工智能的理念和实操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美国政府在理念层面要求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符合美国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在实操层面,则对工程实践、系统性能、人机交互、问责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研究结论]通过吸收美国已有的经验,并对其中的误区进行明辨,我国可以在理念层面明确人工智能的伦理与法律准则,在实操层面强化人工智能的可审计性、可追溯性、可解释性及可依赖性,确保人工智能适配伦理与法治.
人工智能、伦理与管控、可审计性、可依赖性、可解释性、可追溯性、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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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9;D913(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支持项目
2023-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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