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21.05.017
数据保护的社会维度 ——从美国、欧盟数据监管模式展开
[目的/意义]无论是建立在"通知和选择"基础上的美国分散立法数据监管模式还是建立在"个人数据保护"基础上的欧盟统一立法数据监管模式皆围绕保护个人利益而建立,忽略了蕴含在数据处理中的集体和社会利益,目前针对此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方法/过程]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下,得出数据处理的"副作用"不仅局限于对个人隐私等人权的侵犯,对单个个人数据的处理还可能对集体和社会造成广泛影响.[结果/结论]在如今"万物皆互联,无处不计算"的世界,数据监管的设计要超越个人利益,将集体和社会利益考虑在内.
数据保护、数据监管模式、集体利益、社会利益、隐私、美国、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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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8(法的理论(法学))
2021-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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