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21.0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的"软法性条款"研究
[目的/意义]在情报法治体系建设中,存在着"软硬兼备"的特殊现象,所谓"软",即"软法性条款";所谓"硬",即"硬法性条款".由于"软法性条款"("半软法性条款")和"硬法性条款"具有效力上的互补性,因此,以"软法性条款"为切入视角,有利于透析《情报法》的内在构成要素,并为未来语境下的情报法治建设提供建议.[方法/过程]运用"连接词"分析和语义分析,可以识别出《情报法》中的"软法性条款""半软法性条款"和"硬法性条款".[结果/结论]"软法性条款"和"半软法性条款"广泛分布于《情报法》中,且占比分别为84.4%和3.1%.在立法层面,应拓展"软法性条款"与"硬法性条款"的有机转化模式;在执法层面,应建立"软法性条款"和"硬法性条款"的双重执行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软法性条款、连接词分析、语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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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国家安全视域下民族地区社会韧性研究";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贵州民族地区社会韧性建设及其联动提升机制研究"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9-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