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20.03.003
宪法”国家安全”条款视阈下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建构
”目的/意义”宪法是国家安全治理的根本规范,国家安全法治化需要形成宪法”国家安全”条款对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全面辐射.”方法/过程”通过对宪法文本进行历史总结和规范分析,得出现行宪法”国家安全”条款蕴含了国家安全的义务主体、安全客体、价值目标与治理手段这四个维度的规范内涵.”结果/结论”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的建构需要做好如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宪法国家”安全条款”自身的优化,即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纲领性条款入宪,并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运行提供宪法规制和证成;二是国家安全情报部门法的优化,即以宪法为根本导向,积极落实宪法”国家安全”条款在安全义务主体、指涉客体、权利保障以及体系协调方面的精神内涵.
宪法、国家安全情报、法律体系、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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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69.21
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宪法”国家安全”条款的规范研究”编号:CLS2019B04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4-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