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18.07.019
个人信息的保护机制研究
[目的/意义]大数据时代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挑战,原有的"知情同意"已不能提供有效的保护,为适应我国国情,急需建立起新型数据保护机制.[方法/过程]基于欧盟与美国的以"场景"与"风险"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理论,提出了通过建立规制民事诉讼类、产业规则类、行政监管类等工具箱的框架来建立具有基层制度性、高层管理性规制系统.[结果/结论]新型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制是一个具有反馈机制的动态生态型闭合环,有效地提升了个人信息全传播过程中的数据保护力度.
个人信息、大数据、规制系统、保护机制
37
TP309(计算技术、计算机技术)
2018-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