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17.09.021
美国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问题研究
[目的/意义]"斯诺登事件"后,美国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的合宪性引致美国社会的广泛质疑.如何对美国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制度进行改革以在国家安全维护和公民权利保障之间取得平衡遂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方法/过程]通过研究美国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的发展、制度内容,分析美国联邦法院、国会对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合宪性问题作出的回应.[结果/结论]尽管《自由法案》禁止情报部门根据《爱国者法案》第215条进行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但这并不意味着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的终结,情报部门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有待进一步规制和改革.
元数据、大规模电话元数据监控、情报部门、《爱国者法案》第215条、《自由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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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71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安全法治化视域下情报监控规制研究"TJFX17-006
2017-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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