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965.2012.02.036
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立法研究
基于通过立法促进关天经济区科技资源统筹的目的,需要明确统筹科技资源的内容、范围和方式,分析我国统筹科技资源立法现状,关天经济区科技资源的特点、统筹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及其成因,进而提出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区域性立法,建立内容配套、体系合理的关天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的法律法规制度.中央立法层面,应当明确统筹科技资源的公益性,统筹科技资源的主体、权限、对象、程序,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的审批、评估制度,制定针对体制问题的单行法.地方性立法,应当解决当地特有问题,力戒地方保护主义,规范与科技发展相关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关注企业对共享科技资源的需求.
关天经济区、科技资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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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7(行政法)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的有关政策研究"2010KRM103
2012-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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