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0314.2008.04.006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公共图书馆的实践
赋予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和改善政府治理,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思路.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对政府信息管理提出的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图书馆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引发的问题、由信息不存在引发的问题.公共图书馆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应建立起对政府信息记录的接受和保存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图书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降低公开的成本;公共图书馆应当成为政府信息管理的重要研究基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图书馆、政府治理、信息不存在
G2 ;DF9
2009-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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