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0314.2002.03.005

Trips协议与我国信息立法完善策略

引用
我国加入WTO需履行Trips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由于我国的信息立法,特别是知识产权立法领域同Trips协议的规定尚有一定的差距,因而有必要尽早研究和修订我国相关的立法,为我国在加入WTO之后更好的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减少由此带来的摩擦和冲突,创造良好的立法环境。

WTO、Trips协议、知识产权、信息立法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6-19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情报资料工作

1002-0314

11-1448/G3

2002,(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