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53/j.cnki.1000-7490.2015.06.013
虚拟世界中信息礼仪、信息伦理和信息法律三者关系探析
在虚拟世界中调节人们信息关系的主要手段是信息伦理和信息法律,但信息礼仪作为调节主体信息行为重要手段的作用被人们所忽视了,信息礼仪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研究和实践.文章首先阐述信息礼仪、信息伦理和信息法律各自概念,然后从集合关系视角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从而为各类信息主体信息行为“合礼”“合理”和“合法”提供了一个行为定性框架.
信息礼仪、信息伦理、信息法、信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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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规划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信息礼仪规范及教育研究”项目编号:14GH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知识管理视角下差错学习机制和模型构建的研究”项目编号:13BTQ054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差错文化、归因倾向和差错报告:作用机制和情境因素”项目编号:71273109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5-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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