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490.1999.05.007
对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
@@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尤其是立法方面成绩巨大.据有关部门统计,这20年我国已颁布基本法300多部,国务院行政法规800多部,地方行政法规3 000多部.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么多立法中,却没有一部规范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窗口之一的图书馆运行的法律.而从国外看,自从1850年英国政府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图书馆法以来,已有60多个国家先后颁布了250多部图书馆法.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尤其是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及人们对知识、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强,一系列必须借助于信息政策和信息法规才能解决的问题纷纷出现,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甚至影响着全球经济、文化、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因此,各国纷纷行动起来,制定一系列信息政策、法规,以确保未来发展中能抢占制高点.而要完善这些公共信息法,首先要确保各类公共信息部门的法律完备(比如图书馆法、新闻法等),因而我国至今无图书馆法,非常不利于公共信息的法制化,与国外相比,我国图书馆法制建设落后了很长一段距离.
图书馆法、公共信息、行政法规、信息政策、法制建设、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法规、精神文明建设、颁布、信息技术、信息部门、社会主义、社会结构、全球经济、立法、国家、改革开放、法律、部门统计、制高点
22
TP3;G35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