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64X.2013.03.014
校企合作“实责险”的法律特征及功能﹡
从法理角度对“实责险”的定义和特征进行概括和阐释,从而推知“实责险”是一种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责险”遵循自由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从“实责险”对校企合作制度的意义得知,“实责险”有利于弥补契约性的校企合作制度功能上的不足。
校企合作、实责险、商业第三者险
D922.16(中国法律)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重点课题“校企合作相关立法问题研究”GDGZ10103。
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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