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161.2020.05.015
从场域理论看我国中医药立法存在的问题
《中医药法》颁行两年多来,关于《中医药法》立法反思的讨论过于碎片化和表象化,缺乏从法哲学的角度提纲挈领地整体性论述,容易忽略法规内部内在的张力和对核心问题的应有关注,比如中医“式衰”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当今中医发展在制度上真正亟待解决的是什么等等.以场城理论为视角从另一个不同的角度看待《中医药法》,并对其进行检视和反思,跳脱于现象表面的纷争以力图探寻到问题的本质,亦可使对《中医药法》反思的讨论走向理论的深水区.
《中医药法》、场域理论、检视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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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2019年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场域视角下的《中医药法》再审视研究”项目编号:GZLCLH-2019-264
202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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