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161.2011.05.008
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几点思考
《刑法》第269条规定了转化型抢劫罪,是一种法律拟制。应赋予和第263条的抢劫罪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对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要件以及前行为的范围等问题实务和理论界均还存在众多争议,笔者认为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要件应与普通抢劫罪的主体要件一致,但只处罚致人重伤和死亡后果的行为,前行为的范围应包括具有财产利益的特殊盗窃、诈骗、抢夺,转化型抢劫也存在犯罪未遂。
转化型抢劫、前行为、主体要件、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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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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