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6848.2014.05.003
中国古代景观居住观
景观作为环境美的存在形式,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构成:一是“景”,二是“观”。在以景观居住为审美边界的视阈中,中国古代出现了四种不同的居住形式:一是达官贵人营造的,既拥有自然因素,又享受人世奢华的宅第---园林;二是隐于名山大川、安享自然的隐士居所---世外桃源;三是普通老百姓怀着对自然质朴的追求,对房前屋后美化所形成的住所---民居;四是由心意触发,借助绘画等艺术作品和自然中显现的点点滴滴,从飞花落叶中感悟到大自然“大爱无形,大音稀声”的审美意境,进入“随遇而安”人生境界的高士住宅---意所。这四种居住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景观居住观,是中国古代人生观对居住空间态度的直接写照,对当代中国居住形式的研发具有现实的参考意义。
中国古代景观、居住空间、环境美学
B83-05;X1-05(美学)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研究”13&ZD072的阶段性成果。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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