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中的“自然”观与现代“生态整体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要追溯到近代以来人们将自然视为人类“解蔽”活动的利用对象,并据此而建构的“人为自然立法”等观念.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可以上溯到中国古代的儒、道二家思想,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儒、道思想中的天道自然观就是一种生态整体观.源于先秦思想中的“自然”,其本义指涉的是自己而然,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易经》中又有“与时相偕”的协变观;而从思维方式上讲,中国的天人合一则是从整体角度来观照并认识世界的,因而是以整体生态和谐为最终目的的.其实,人在掌握自然规律并“为自然立法”的同时,要保持认识的清醒与精神的健全,这是建树新的整体生态观的一个必然前提.当今,我们需要一种基于科学与人文统一之上的整体生态共识.因而,中国生态整体主义思想中的“辅相天地之宜,以育天下之物”仍富启示意义.
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生态整体主义、中国思想、天道自然观
D0;X22
2014-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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