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25/j.cnki.CN10-1679.2022-22-64
某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填报问题分析
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监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1]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2],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各地市均积极进行2020~2021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本文对某市核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以避免排污单位在日后的填报中出现同类错误.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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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5(皮革工业)
2023-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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