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025/j.cnki.CN10-1679.2022-17-59
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本文结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模式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监督性监测力度不足、监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重视力度、建设高质量的监测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科学落实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提高了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的质量.
重点污染源、环境执法监测、监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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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5(皮革工业)
202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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