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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铝灰渣利用处置出路探讨

引用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明确了铝灰渣属于HW48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经初步排查,江门市近七十家企业每年产生大量的铝灰渣,有效解决当前江门市铝灰渣的"出路"成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主要通过对目前江门市铝灰渣利用处置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探讨铝灰渣利用处置出路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方向,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处置铝灰渣,促推企业走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铝灰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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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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