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70.2019.06.018
《三法求民情赋》中的慎狱恤刑观
《三法求民情赋》是苏轼所作25篇赋之一,也是其现存6篇律赋中篇幅最长的,内容涉及文学和法律问题.从法律与文学的关系看,苏轼通过文学表达了对法律的看法,即慎狱恤刑,包括反对过去的严刑峻法,纠偏当时的酷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然主义”的精神.这与苏轼倡导并践行的“仁爱”是一致的,与其反对王安石废除诗赋考试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三法”并非近现代的陪审制度,“用三法而下究,求舆情而上通”,对于当下了解民情,求得真相,公正司法,体现民意,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文学、法律、民情、慎狱恤刑、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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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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