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20.04.019
政府职能转变视阈下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之一就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发展的活力.从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到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从“放管服”改革到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举措相继实施,都旨在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因此,要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发挥政府制定规则、解决争议职能,合理确定政府管制、监管与服务职能,充实行政执法职能,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与行政组织法,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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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本文系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政府职能转变与营商环境法治化”;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研究课题“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法律规制研究”
202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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