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20.03.018
论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与理性
裁判文书直接涉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直接利益,其制作质量的高低是反映我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一扇窗口.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诗意化现象并不会成为主流.只有在规范格式的框架下,坚持理性思维,准确把握特定案件的具体特性,在释法说理时合理平衡法理与情理,以法理为主,情理为辅,才能制作出符合规范的高质量裁判文书,实现司法公正.
裁判文书、诗意表达、理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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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D926.2;K26(中国法律)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科研专项课题“陕西地区裁判文书改革研究”2018JK0960
2020-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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