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647.2015.06.021
地方环境治理中政府职能的立法思考——基于青海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分析
虽然在三江源生态保护中采用政府直控的环境治理模式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我们应当清楚地意识到传统环境治理的局限性.要克服此种弊端,就需要通过立法,按照现代环境治理模式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对政府的职责权限作出明确的界定,以期形成合理的管理秩序.
环境治理、政府职能、立法要求
34
D922.68(中国法律)
2016-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