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72/j.1000-0275.2018.0031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主体的行为实践研究
农业技术推广涉及众多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各主体的自身发展、行为实践及相互协作程度,影响着农业技术推广的进程和力度.本文基于陕西、甘肃、河北等8省调研,采取案例研究和对比方法,总结归纳我国农技推广各主体的行为实践和经验,为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提供对策建议.研究表明,我国公益性农技推广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引导和规范了社会化服务、建设了类型多样试验示范基地、探索了效率优先的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对现代农业的有力支撑.我国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主体探索了延伸式服务、合作式服务、引导式服务、农技综合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技术示范带动服务和托管式技术服务7种模式,教学科研机构创新了科技小院、试验示范站、四体融合、三位一体和技术总承包等5种模式.然而,不同主体农技推广过程中,存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主体活力不足、经营性服务组织能力不强、教学科研主体创新不够、多元化主体融合度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从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扶持经营性主体发展壮大、推进农科教推一体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协同推广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农技推广、公益性主体、经营性主体、教学科研主体、行为实践
39
F320.1(中国农业经济)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GLB019;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科技创新团队项目JNKST201601;2017年农业部农业行业管理基本业务经费项目091721301124032010
2018-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6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