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275.2007.02.008
广西"租地造林"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影响分析
随着我国林浆纸一体化的发展和速生丰产林工程的推进,国际造纸业巨头在广西等西南省份竞相租地种植桉树等短轮伐期速生树种,引起了对生态影响的争议和相应的经济、社会问题.在林业税费减免、林木价格上涨及租地成本低廉的情况下,纯租地模式为外商投资方带来高额的经济利益,成本利润率高达199%,每公顷净年值达到3000多元.由于处境不同,国有大林场、中小林场和农户对出租林地持不同态度,中小林场面临资金、纠纷等难题,农户也无法分享该模式下更多长远利益.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
租地造林、经济效益、利益主体
28
F326.20(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471010
2007-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