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0275.2002.05.017
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
我国目前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力量主要有三股:一是政府部门,二是公司企业,三是农村合作组织.本文在比较分析了这三类服务组织的基础上,指出农村合作组织以其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必将成为其中的主导力量,同时也探讨了发展农村合作服务组织的基本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合作组织、主导力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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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6.4(农业经济理论)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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