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20.12.003
关于对江苏省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农药生产许可划归到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也随之而来,对于这一全新的职能,各地尺度把握不一,亟需统一思想,严堵监管漏洞、严扫监管盲区.本文结合江苏省农药生产实际,梳理本省近年农药行业管理政策,建议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权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职能,提升农药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农药、安全生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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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21-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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