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18.05.001
农药也需要“瘦身”——浅析农药登记后再评价工作
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尤其在粮食生产基本满足自给后,公众对于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畜健康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及配套规章的出台,其中一个重要变化就是首次提出了“对登记超过15年的农药品种,农业部根据生产使用和产业政策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周期性评价”.针对近40年积累下来的680多个有效成分,近4万个农药产品,无论从产品数量、剂型优化,还是从使用方法、施用范围上都应适当调控,农药“瘦身”做“减法”,这是农药管理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在前期研究探索基础上,对农药登记后再评价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全面推动.笔者根据近年工作实际,从对农药登记再评价工作的认识,我国农药登记再评价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思考.
39
S48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