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15.07.001
美国农药登记使用管理与病虫害统防统治
2015年3月1日至15日,我们专程考察了美国农药登记使用管理和病虫害统防统治情况,并结合我国农药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1 农药登记管理
1.1 农药必须经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级登记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根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规定,农药产品取得联邦环保署登记许可后,还须经销售、使用当地州政府农业部门登记许可.只有获得联邦、州两级登记许可后,方可在所登记的州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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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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