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质监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禁用和淘汰部分高毒农药的通知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高毒农药、农业部、质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地虫硫磷、禁用、甲基硫环磷、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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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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