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09.11.004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药再评价机制
农药作为农业投入品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加强对登记后农药的管理是农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国政府为长期有效地控制农药风险,保证安全,逐步将登记后农药的再登记和再评价纳入登记管理范畴.本文着重探讨农药再评价的内涵,介绍欧盟和美国的农药登记再评价的基本情况,在分析我国农药登记后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农药登记后管理需要完善法律规定,建立长期的再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机制,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增强与社会体系的开放性与协作性.
农药、再评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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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82(农药防治(化学防治))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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