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480.2009.05.021
环境保护部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第14号
@@ 为保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测试机构的操作行为,提高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对国际间通用测试方法、测试数据和管理体系的互认和应用,根据我部<关于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08”22号),按照<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导则> (HJ/T155-2004),参照国际通行的合格实验室准则(GLP)技术原则,结合我国化学品生态毒理学测试水平和实际情况,我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为新化学物质登记提供生态毒理学数据的测试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盲样测试考核.
环境保护、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机构名、生态毒理学、合格实验室、化学品、现场检查、技术原则、环境管理、管理体系、测试水平、测试方法、操作行为、准确性、可靠性、科学性、组织、准则
30
X32;X3
2009-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