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农办农”2007”29号关于印发《2007年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根据2006年4月我部和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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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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